1936年,
国际商会发布了一套解释
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(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),国内翻译为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,缩写为Incoterms(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)。
历史背景
1999年,
国际商会广泛征求
世界各国从事国际贸易的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专家的意见,通过调查、研究和讨论,对实行60多年的《通则》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。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世界上无
关税区的发展、交易中使用电子讯息的增多以及
运输方式的变化,国际商会再次对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进行修订,并于1999年7月公布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通则》(简称《
INCOTERMS 2000》或《2000年通则》),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。2010年9月27日,国际商会正式推出《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(Incoterms 2010),与Incoterms2000并用,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
不同国家对贸易术语的多种解释引起的误解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发展,基于便利商人们使用,在进行涉外
买卖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国家,有一个准确的贸易术语解释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.有鉴于此,
国际商会于1921年在
伦敦举行的第一次大会时就授权搜集各国所理解的贸易术语的摘要。
准备摘要的工作是在一个叫作
贸易术语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,并且得到各国家委员会的积极协助,同时广泛征求了
出口商、进口商、代理人、船东、保险公司和银行等各行各业的意见,以便对主要的贸易术语作出合理的解释,使各方能够共同适用。摘要的第一版于1923年出版,内容包括几个国家对下列几种术语的定义:
FOB,
FAS,FOT或FOR,FreeDelivered,CIF以及C&F。摘要的第二版于1929年出版,内容有了充实,摘录了35个国家对上述6种术语的解释,并予以整理.经过十几年的磋商和研讨,终于在1936年制定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
贸易条件解释规则。定名为《INCOTERMS 1936》,
副标题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Trade Terms(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)。至于Incoterms一词系International Commercial(法语Commericial一词等于英语的
trade)Terms的缩写。
相关术语
早期曾定义过如下术语:
1.Ex Works(ex factory,ex mill,eX plantation,ex warehouse,etc),即
工厂交货2.FOR(free on rail)…(named departure Point) ;FOT(free on truck)…named departure
Point,即铁路交货/火车上交货
3.Free…(named Port of shipment),即装运港港口交货;
4.
FAS(free alongside ship)…(named Port of shipment),即装运港船边交货;
5.
FOB(Free on board)…(named Port of shipment),即
装运港船上交货6.C&F(cost and freight)…(named Port ofdestination)即
成本加运费;
7.CIF(cost,insurance,freight)…(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),即
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;
8.Freight or Carriage paid to…(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),即
运费付至;
9.Free or Free Delivered…(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)
10.EX Ship…(named Port),即到货港
船上交货;
11.Ex Quay…(named Port),即到货港码头交货。
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
通则共包括四组即E组,F组,C组和D组,13个术语。
E组:EXW 工厂交货
F组:FCA 货交承运人,FAS 船边交货,FOB 船上交货
C组:CFR 成本加运费,CIF 成本,
保险费加运费,
CPT 运费付至,
CIP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
D组: DAF 边境交货,DES
目的港船上交货,DEQ目地港码头交货,DDU 未完税交货,DDP 完税后交货.
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
《2010年通则》用两个适用任何运输方式的新术语
DAT[运输终端交货(……指定目的地)] 和
DAP[目的地交货(……指定目的地)] 代替了《2000年通则》中的
DAF、DES、
DEQ和
DDU术语。
DAT和DAP术语都规定需在指定目的地交货,二者的主要区别是:在DAT术语下,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买方处置的义务;而在DAP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,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卸下的义务。
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
DAT(运输终端交货)变更为DPU(卸货地交货);
FCA(货交承运人),如果买卖双方已如此约定,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及费用,指示承运人向卖方出具表明货物已经装载的运输单据(如已装船提单);
提升了CIP(运费和保险费付至)的保险级别。
基本原则
本规则在1936年1月开会讨论时,虽曾遭英国委员的反对(理由为:其中部分解释与英国习惯不同),以及意大利委员的声明保留,但本规则实际上大部分是以英国习惯为依据的,所以在同年6月理事会会议时以绝大多数通过,并以 Incoterms 1936之名,由巴黎总部公布。
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,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,有必要对
贸易术语重新整理,以及对各贸易术语内容进行修订。于是
国际商会于1953年5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会议,审议 Incoterms的修订案。同年10月修订完成,并颁布新修订的Incoterms,定名Incoterms 1936为基础整理及归纳的,将很少用的Free…(name port of shipment)及 Free or Free Delivered…(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)两条删除,并将剩下的9种条件的内容,参照各国委员的意见,加以充实或修订。此次修订,是根据以下3大原则进行的:
1.旨在尽可能清楚而精确地界定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义务
2.为期获得商业界广泛采用本规则,以现行国际贸易实务上最普遍的做法为基础而修订
3.所规定卖方义务系最低限度的义务,因此,当事人在其个别契约中可以本规则为基础,增加或变更有关条件,加重卖方义务,以适宜其个别贸易情况的特别需要。例如,在CIF条件下,卖方所须投保的海上
保险种类为
平安险FPA,倘若当事人依其交易货物性质、航程及其他因素加以考虑,认为应投投保
水渍险WA较妥时,可在其买卖契约中约定卖方应投保水渍险WA。
新近版本
国际商会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来,就不断定期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,Incoterms2010的修改考虑了世界上
免税区的增加,电子通讯的普遍使用以及货物
运输安全性的提高,删去了Incoterms2000D组术语中的
DDU,
DAF,DES,
DEQ,只保留了
DDP,同时新增加了两种D组贸易术语,即
DAT(Delivered At Terminal)与DAP(Delivered At Place)以取代被删去的术语。
Incoterms2010中将贸易术语划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的
CIP,
CPT,DAP,DAT,DDP,
EXW,
FCA和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水运输的
CFR,CIF,FAS,FOB;表明贸易术语亦可用于国内贸易中;赋予电子单据与书面单据同样的效力;增加对出口国安检的义务分配;要求双方明确交货位置,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
货物贸易的实践要求,并进一步与《
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及《
鹿特丹规则》衔接。